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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 欧洲签证 - 东莞远航签证网_东莞签证服务中心_外国人工作签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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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 远航商旅

签证类型:探亲访友签证
签证费用:1500元/人
受理时间:5-11个工作日
费用包含:签证费、服务费、发票
有效期:使馆定
停留期:使馆定
辖区范围:受理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因私护照持有人
东莞代办探亲访友签证},您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一、个人基本资料
1、护照   护照首尾页复印件2份,其它所有签证页和盖章页复印件1份,且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以上;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也必须全部提供。
2、相片   3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护照照片,尺寸为两寸(3.5cm×4.5cm)。
3、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个人资料表   请用正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此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二、中方单位资料
1、单位证明信   英文放假证明原件 (1)用公司便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放假的时间,目的以及行程;c、保证申请人会遵守目的地法律并按时回国。(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及主要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并附上其姓名拼音、职务。
2、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外方邀请资料
1、邀请函  (1)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d、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2)邀请人亲笔签名及姓名拼音(3)邀请函内容必须与中方公司担保信的内容保持一致。注意: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如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签证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
2、邀请人财务担保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3、关系证明    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针对访友签证)、照片原件等。
4、外方邀请资料   (官方)VU2 表格邀请函(6 个月内有效): 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在丹麦的邀请人是中国人,请提供有效的丹麦居留许可的复印件。注意,申请人要求的申根签证时间要在邀请人的居留许可有效期内)。
 
四、个人资产证明
1、近半流水账单   银行存折复印件 您或配偶名下的银行流水账单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有银行卡,需去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加盖银行章),可提供多分流水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定期的也可做辅助财产作为资料提供。
 
五、其它资料
1、机票酒店订单   机票、酒店预订单(我司可代办),如若邀请方提供住宿,则只需在邀请函上注明即可,而无需另外提供酒店订单。
2、国际医疗保险   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包括一切急救治疗或因医疗原因被遣送回国的费用),此保险需在所 有申根国家有效,其有限期应涵盖签证的有效期。申请人在入境时能提供保单的英文版本,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可代买)
 
六、特殊人群
1、退休人员   1.如果您的护照签发地不属于您所选择递交材料的领区范围, 请提供属于该领区城市签发的暂住证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有效证件(已生效至少三个月) 2.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半年以前开始生效,如不足半年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当地公安局、居委街道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具体国家具体要求,请咨询确认
2、在校学生   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1.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 2.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回校继续学业。
A: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公证书,公证书还需交由外交部认证。
B: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得公证书,并交由外交部认证。
C:未成年人出行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交由外交部认证。
3、无业人员   如已婚者,提供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4、暂住人员
 1、 如果您的护照签发地不属于您所选择递交材料的领区范围, 请提供属于该领区城市签发的暂住证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有效证件(已生效至少三个月)
 2、有效暂住证原件或办证回执原件(半年前开始生效)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七、注意事项:
请注意,我司可代订机票、酒店预订单,但使馆/领馆有权利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机票、酒店确认单

 

丹麦探亲访友签证需要申请人本人前往大使馆与签证官面谈,我单位提供签证材料审核、案例分析、文件翻译、填写表格等服务,以提高申请人的获签机率。申请人仅需在我们与使馆约定的时间前往大使馆即可,详细信息请参考下方签证办理须知。

签证办理须知:
服务内容

1、丹麦探亲访友签证相关资料的审核、整理 、案例分析、策划;

2、协助填写大使馆签证表格;
3、所有签证辅助资料的翻译;

4、代订使馆所需的机票订单;

5、在使馆允许的情况下,代为领取护照。

费用包含:

1、大使馆官方签证费用;

2、广东中旅签证中心服务费,包括材料分析、案例策划、审核、翻译、填表;

3、单程快递费用(我们的协议快递是顺丰快递,如您有指定快递公司,或者需要加急快递,快递费用请您到付);

4、正式发票。

工作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30-17:30         签证咨询热线0769-88767787
收件地址:广东东莞市城区元岭路49号兴业大厦9楼整层  企业邮箱:info#visa6.com(#切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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